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的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立体停车库项目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33.154.55:900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17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立体停车库项目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双清财采计【2024】000018
3、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4-SY-XMZB-0084
4、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HNSZZFCG-2024-0835
5、采购项目预算:63.02万元
6、最高限价:63.02万元
7、¨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9、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10、服务期:初步设计服务、勘察服务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为包括但不限于自项目启动至完成验收结算及后期保修。
11、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12、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立体停车库项目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立体停车库项目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63.02万元 |
63.02万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1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包含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负责人兼任。
(3)其他主要人员:①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②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名称一致。③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复印件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④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注: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和项目造价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4)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形式。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由任意一方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相关比例。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采购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资格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8 点00 分至2024年10月17 日17:00时止。
2、领取地点: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线上。
3、领取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线上领取。
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湖南 CA 证书(湖南 CA 咨询电话:0739-8996689)。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6)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供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需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三个截图),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a.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址: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1、磋商小组按本公告第二、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二、四条规定,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按照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1、按本公告第二、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 17日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需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33.154.55:9000/TPBidder/memberLogin)。
供应商需在资格预审开标时间2024年10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4、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5、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2)地 址: 邵阳市双清区建设南路
(3)联系人: 陈女士
(4)邮 编: 422000
(5)电 话: 18107392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3)联系人:刘女士
(4)邮 编: 422000
(5)电 话:0739-5288553
(6)电子邮箱:249810786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2)电 话:18107392080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 期:
注: 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 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承建(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写。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采购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