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编办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上级部门是区委。
(二)、部门职能
区编办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是区委、区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2、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区直各部门和乡(镇)、办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各部门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直各部门与乡(镇)、办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审核乡(镇)、办内设机构的设置及其编制。
5、审核区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6、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审核区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以及乡(镇)、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制订全区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职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区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8、负责区直党政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异动人员的编制、流向、结构的审核并呈报;负责区直其他事业单位异动人员的编制审批事项。
9、负责区本级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编制审核工作。
10、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服务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区本级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注册、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证》;依法保护全区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检查全区事业单位落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承办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乡镇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双清区编办。编办核定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7年决算总收入81.6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1.63万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 81.63万元,决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支出决算81.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
3.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主要用于编制督查、行政审批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事业单位登记、专项业务、区编委会工作、机构编制实名制与举报监督工作、网络维护等。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 6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4.79万元,基本支出决算81.63万元,增支 16.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 0万元,增支 0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本建设。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35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1.18万元,接待批次 42次,共接待 286人;公务用车保有数为 0 辆,其中 0辆业务执勤车, 0台公务用车;无出国(境)团组。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
(九)重点绩效评估结果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十)专业性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二、2017年编办部门决算表格
表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9: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