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指导和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融合发展,编制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与考古建设,组织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按权限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行政许可、复议和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本行业的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5.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9.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10.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
11.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文化艺术品经营活动、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等进行监管;承担“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拟订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区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区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审核、申报并配合建设工程的考古勘探、发掘项目;审查申报考古勘探抢救性发掘项目;指导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协调和指导利用文物开展对外合作和交流。
13.拟订全区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我区开拓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规对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区等实施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经济运行和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6.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区文旅广体系统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7.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8.统筹协调全区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体育竞赛;研究和平衡全区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文化综合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全民健身指导管理中心。下属二级机构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文化馆、图书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人员编制情况。编办核定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二级预算单位(文化馆、图书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所以公开的附件17、18表为空;2020年预算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所以公开的附件21表为空。
1.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334.78万元,比上年预算295.58万元增加39.2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30.16万元,比上年预算291.47万元增加38.6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62万元,比上年预算4.11万元增加0.5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元,其他收入 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
2020年预算支出334.78万元,比上年预算295.58万元支出多39.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66万元,比上年预算169.99万元支出多1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65万元,比上年预算85.41万元支出多9.2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1.85万元,比上年预算24.17万元减少2.32万元;项目支出30.62万元,比上年预算15.71万元支出多14.91万元,包括非税收入支出3.23万元及政府统筹支出1.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0.16万元,非税收入拨款4.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30.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非税收入支出及政府统筹支出:4.62万元。
3.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0.6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群众文化活动8万元,旅游管理5万元,体育活动经费5万元,文物非遗保护5万元,“扫黄打非”专项经费3万元。非税收入支出3.23万元,非税收入政府统筹1.3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安排为18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5万元(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60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党支部活动经费2.73万元)。基本支出经费安排共计304.16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比2019年增加24.29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正常增资所致。
2.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5万元,比2019年预算24.74万元减少2.62万元,下降9.4%。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经费安排为30.62万元。其中文化群众活动8万元,旅游管理成本5万元,体育活动成本5万元,文物非遗保护成本5万元,扫黄打非专项经费3.00万元;非税收入支出3.23万元;非税收入财政统筹1.39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与上年预算2.16万元减少0.46万元,减少21%,主要考虑经费紧张的原因与厉行节约的原则。
5.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预算没有安排),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没有公务运营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7.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3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16万元,项目支出30.6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