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文体局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
(二)部门职能
文体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文化艺术、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等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文物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文物、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文物、新闻出版(版权)等事业;负责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工作;推进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3、组织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建设和基层文体设施建设;负责管理区级公共文化设施;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指导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基层文化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4、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协调全区文化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精品;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动艺术创作。
5、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的行业管理,贯彻上级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培育引导产业发展。
6、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协调、指导全区各级体育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做好社会、学校、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少数民族、老年、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全区各类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指导体育协会和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7、依法管理全区文化市场,负责办理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有关行政许可及备案手续;负责出版物印刷企业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全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区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督促文化场所搞好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
9、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全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
10、负责对基层文化站、农家书屋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对各类社会群众文化团体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11、负责新闻出版管理工作,审核新闻出版单位及区属内部的报刊、出版物;承担对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市场、发行市场以及从事出版活动机构的监管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印刷业、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制作、复制、销售等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12、负责著作权管理、检查、监督工作,宣传普及著作权法律法规知识。
13、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拟订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维修与保护工作,开展文化遗址的发掘、管理、保护、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
14、负责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5、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文体局单位构成包括文体局机关、稽查队、文管所、文化倌和图书馆的部门预算。编办核定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
(四)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302.1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98.69万元,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3.50万元。预算总支出302.1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6年支出预算302.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7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5.47万元;项目支出15.10万元。
3、主要工作任务和经费安排: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政府统筹1.10万元,非税收入支出2.40万元,扫黄打非专项经费2.00万元,农村公益电影配套资金4.60万元,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经费5.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6万元(不包括2017年大型文体活动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