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邵阳市双清区监察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4、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5、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10、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11、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2、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4、2021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邵阳市双清区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有内设机构 9个,编办核定编制人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 70人、政法编制0 人、事业编制0 人、工勤编制2 人),实有人数66人,其中在职人员59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7人。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邵阳市双清区监察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邵阳市双清区监察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4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6.4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3.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4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6.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3.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16.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23.94万元,占46.2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14.14万元,占23.37%;机关服务(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8万元,占5.24%;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9万元,占4.2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11万元,占6.89%;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31.56万元,占3.44%;其他优抚支出2.34万元,占0.2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75万元,占0.4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9万元,占3.48%;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64万元,占1.3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万元,占0.11%;住房公积金支出45.03万元,占4.9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05.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10.8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纪委工作经费14.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工作方面;监察委办案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专案费用方面;巡察办专项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方面;特支费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特别支出方面;廉政建设监督员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廉政建设监督方面;办案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安排为61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26万元(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1.6万元,工会经费4.61万元,党支部活动经费5.05万元)。基本支出经费安排共计805.53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10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2.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1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经费安排为240.8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1年与2020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46.41万元,基本支出805.53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40.8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邵阳市双清区监察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