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由中国共产党邵阳市双清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邵阳市双清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邵阳市双清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中共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邵阳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和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全面负责。同时,区监委对邵阳市双清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领导下,区纪委区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工)委、派驻机构的领导。
双清区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组织部牌子),宣传部(加挂政策法规室牌子),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案件监督管理室牌子),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加挂双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区追逃办),第二纪检监察室加挂问责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问责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挂第四纪检监察室牌子),案件审理室。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列入区委工作部门序列,设在区纪委监委。
核定编制人数73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员5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包括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95.41万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5.18万元,即增加0.8%,其中:人员开支增加97.08万元,即增加37.59%,日常公用经费减少91.9万元,即减少21.28%。人员经费增加的原因是:一是由于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的调增;二是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转隶人员(13人)的调入,增加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4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4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5.4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18万元,即增加0.8%,其中:人员开支增加97.08万元,即增加37.59%,日常公用经费减少91.9万元,即减少21.28%。人员经费增加的原因是:一是由于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的调增;二是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转隶人员(13人)的调入,增加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5.18万元,即增加0.8%,其中:人员开支增加97.08万元,即增加37.59%,日常公用经费减少91.9万元,即减少21.28%。人员经费增加的原因是:一是由于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的调增;二是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转隶人员(13人)的调入,增加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5.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4.61万元,占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 0.8 万元,占 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9.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6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9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资改革,人员工资的调增;二是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检察院转隶人员(13人)的调入,增加人员工资及津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 59.17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记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 12.82万元,支出决算为 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余部分记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 13.95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记入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55.3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51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 340.04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49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0 万元,支出决算为8.7 万元,完成预算的 87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2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 2.68 万元,减少(增长) 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8 万元,支出决算为 8.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移交了一台小车,与上年相比增加 5.41 万元,增长 60.81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移交了一台小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8.7 万元,占 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个、来宾 0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8.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7 万元,主要是汽油费、车辆保险、车辆维护等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 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根据我委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4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290.5 万元,降低 46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厉行节约。(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1.96 万元,用于召开纪委全会等会议,人数 120余 人,内容为纪委全会等;开支培训费 12.24 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500余人,内容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等。(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
1.绩效考核指标:年初制定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办法,与部门履职挂钩,对考核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分到各部室组及乡镇街道纪(工)委,年底对各部门履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预决算管理:按照《预算法》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把审核审批监督关,重大开支实行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确保各项开支严格符合国家财经纪律要求。根据年度财务数据如实填报决算报表,综合分析决算情况,为资金运行提供依据参考。
3.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对资产的配置、登记、维护、处置等方面作了具体细化、管理。
4.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
5.内部控制管理: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相关部室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并出台了《机关规章制度汇编》等多项制度。
(四)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
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每月定时汇总统计分析收支数据情况,控制把握好整体支出实施情况,确保资金运行高效有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成立评价小组。抽调委办公室、组织部、财务相关人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评价小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二是制定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包括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组织实施步骤等内容。三是实施绩效评价。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制度、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收集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形成自评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8年,区纪委监委忠诚履职尽责,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附件:纪检会-2018年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