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文旅广体局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业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时间:2025-10-28 来源:双清区 【字体设置:
分享到:
 

一、核心内容

(一)事项名称

事项: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分项:备案、变更、注销、补证。

(二)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文化部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155;《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 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

(三)备案文书

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表(加盖备案机关公章)

(四)备案服务

在受理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咨询及统一办理服务。

(五)备案收费

不收费。

二、备案程序

(一)受理

办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二)备案

受理人员应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申请人属于美术品经营单位的,予以备案,受理人员填写并打印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表并盖公章,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备案机关留档,一份交经营单位作为备案证明;不属于美术品经营单位的,当场退回材料。

三、变更

办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需提交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四、补证

办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五、注销

依申请注销的,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

 1.注销申请书;(附件1)

2.原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表加盖文化行政部门公章

六、办理地点邵阳市双清区汽车站街道宝庆东路833号双清区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局窗口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八、咨询电话0739-52609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双清区人民政府  承办:双清区数据局 电话:(0739)-5261509 网 址: www.shuangqing.gov.cn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32号 湘ICP备20009005号 网站标识码:4305020001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
主办单位:双清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双清区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