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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3-21 11:33 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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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2月22日至3月4日,从全省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788家政府网站(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中,随机抽选了399家,重点对网站域名和网页布局规范性、信息更新情况、内容准确性、服务实用性、互动回应情况、集约化建设规范性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本次抽查总体合格率为99%,同比提升5.94个百分点,环比提升0.05个百分点。长沙市、衡阳市、湘潭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等11个市州的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达100%。

  2018年一季度,14个市州均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对辖区内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其中,13个市州抽查比例达到100%。郴州市、湘潭市在开展季度抽查的基础上,推动常态化监管重心下移,向辖区内政府网站交办定期自查整改任务,有效强化各单位管网办网的主体责任,网站质量明显提升。

  此外,2018年1月1日—3月9日,共收到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省政府网站问题的留言250条,有关网站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均进行了办理,其中按期办结246条,超期办结4条。

  在2017年度政府网站工作报表编制填报发布工作中,长沙市、衡阳市、湘潭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湘西自治州迅速部署、高效组织、严格把关、较好地完成该项工作。目前,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2017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均按要求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进行了发布,14个市州还在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了专栏进行集中展示,便于公众查阅,接受公众监督。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市州开展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不到位。部分市州仅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中《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的要求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开展常态化监管抽查,未对照《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抽查通报时提出的新要求扩大检查范围和提高检查标准,造成网站出现的新问题发现不及时、监管不到位。如株洲市、娄底市上报的合格网站中,株洲市茶陵县政府门户网站、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本次抽查中均发现存在多个突出问题。

  (二)少数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入口不统一、内容不准确。株洲市茶陵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存在“两张皮”现象,同一事项内容不同、标准各异,无法提供有效的办事服务指引。怀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提供的办事指南均未列明办事需提交的材料,且多个办事指南要素内容空白。

  (三)个别政府网站互动回应答复质量不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大量公众来信均以“已转至代理公司,请继续关注我中心网站”或“您好”作为答复,没有有效回应网民关切。

  (四)少数网站域名和页面展现不规范。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网站未按规范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网站底部未列明ICP备案编号等。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底部未列明网站标识码。

  (五)政府网站工作年报填报不规范。有些市州和省直部门未按工作要求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提交2017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省中医药管理局未按时在全国系统中填报提交网站年报;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审计厅、省政府参事室、省地方志编委、省公路管理局、省畜牧水产局等省直部门网站,株洲市、益阳市、娄底市、永州市等辖区内的个别网站未及时在全国系统中填写年报公开地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监管机制,提高检查标准和比例,全面对照《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7〕115号)的要求,持续做好抽查通报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市州要按照100%比例,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对辖区内政府网站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并将有关检查和监管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指引》明确的政府网站开设和整合要求,按程序提出网站开设或整合申请,逐级审核,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同意后启动相关工作。要继续做好政府网站查遗补漏工作,将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和网页设计,网站底部功能区至少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内容。

  (三)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功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指引》提出的政府网站建设要求,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功能,推动网站创新发展。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及时全面准确科学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制作发布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关联发布。加快统一政府网站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办事服务入口,切实做到内容整合和身份互认,准确、规范、全面提供各类办事服务,尽快实现网站统一受理、统一记录、统一反馈,提升服务的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办好回应关切、互动交流等栏目,健全完善领导信箱信件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纠错留言的受理、办理、答复、回访、督办、分析等环节工作机制,加强信件答复的审核把关,及时有效回应网民留言和社会关切。

  (四)深化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共享。积极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从平台统一向资源集聚和共享共用发展。省直部门要按照“一个部门一家网站”的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二级机构或直属机构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工作,以部门网站的频道或栏目形式展现。各市州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加快推进政府部门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有条件的市州可加快推动数据资源跨区域、跨层级共享互通和综合运用。各级政府办公室(厅)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被整合迁移网站管理部门按要求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和及时更新工作。同时,定期对永久下线网站进行复查,防止出现只关停不迁移、虚假关停等问题。

  (五)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健全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技术防护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政府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明示收集、使用用户信息的目的、规则、方式和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日常巡查巡检,第一时间处置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假冒政府网站,维护政府网站良好形象,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有关市州政府办公室和省直部门要督促问题网站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工作指导和检查复核工作,于2018年3 月23日前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人:刘光颖,电话及传真:0731—89990372,电子邮箱:wangzhanpucha@hunan.gov.cn)。

  附件:1、2018第一季度网站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

        2、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3、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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