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CR-2023-7002
邵公积金字〔2023〕3号
各管理部、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柔性执法“三张清单”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邵阳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处罚:(一)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有合法确凿的证据证明,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当事人无力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2 |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邵阳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处罚:(一)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有合法确凿的证据证明,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当事人无力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
附件2: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邵阳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二)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
2 |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邵阳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二)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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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减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邵阳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二)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
2 |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邵阳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二)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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