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CR-2023-03001
邵教发〔202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文旅广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理顺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增进和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现就规范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双减”决策部署,以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推进、分类管理,坚持严格准入、规范审批,坚持联合监管、协同治理,促进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形成校内校外协同减负、合力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市级指导,落实分级负责、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责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文化体育、科技等部门,依法对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及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核,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县市区市场监管、民政部门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训事务的法定职责,民政、市场监管、文化体育、科技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内,对涉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问题进行单独或联合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加强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核审批、日常监管、检查执法、奖励处罚、年检年报等工作。
科技部门负责对科技类培训机构进行联合审核,审查机构的办学条件、从业人员、培训教材(教具)等;加强对所审核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对负责审核的项目加强日常监管。
民政部门负责依法做好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登记、年检等工作,对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监管。
文化体育部门负责对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进行联合审核,审查机构的办学条件、从业人员、培训教材(教具)等;加强对所审核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对负责审核的项目加强日常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营利性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对营利性培训机构实施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会同教育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三、严格审批标准。设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举办者资格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二)具有符合国家以及行业规定的场地、设施、器材,且符合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
(三)具有符合相关资质条件、依法办理聘用手续、适应培训需要的从业人员;
(四)具有与培训机构类型、层次、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或注册资本;
(五)具有必要的组织机构,健全办学章程、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健全党组织设置,保障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六)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培训目标、计划、课程内容以及保障培训质量的相应措施。
设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标准见《邵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评估细则(试行)》。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地区培训机构准入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别报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广体局备案。
四、规范审批流程。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和“先证后照”的原则,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审批登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只有同时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在许可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活动。国家和省市对培训项目有特殊规定的,还应同时取得相应许可后才能开展培训。具体工作流程按照《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抓好政策衔接。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全市范围内可以审批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本文件印发之前已审批设立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文件要求设置过渡期,进行重新审核登记,达到准入标准的换发或颁发办学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或变更注册登记,2023年7月底前完成;如已有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场地租赁合同剩余期限超过一年的,可适当延长过渡期,但最长不超过2024年7月底。过渡期结束之后,对于仍未达到准入标准的已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撤销办学许可证,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终止培训活动。在本文件出台之前已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的其他机构,须对照准入标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未经审批登记之前,应停止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
六、规范培训行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应遵循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切实保障培训质量。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应当与培训对象的年龄状况、身心特点、认知水平相适应,且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各县市区教育、民政、市场监管、文化体育、科技部门要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监管,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年检年报、收费与资金监管、广告管控、培训内容备案、培训材料审核等管理工作,指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党的建设。
七、加强工作统筹。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将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纳入校外培训综合治理重点任务,统筹部署、整体推进。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民政、市场监管、文化体育、科技等部门参与的联管共治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综合治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执法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违反培训主体、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培训人员、培训收费规定以及违规举办竞赛等违法违规情况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邵阳市教育局 邵阳市科学技术局
邵阳市民政局 邵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