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民政局 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邵阳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是养老服务保障的重要对象,照护服务是他们最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之一。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是国家层面在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方面的一次重大创新,是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重要举措,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重要步骤,是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增强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功能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办的一件好事实事。《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53号)《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4〕13号)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资金分配、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部署要求。为做好我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文件。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的文件起草专班,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起草专班对标上级文件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4月下旬起草了《实施方案》草稿。二是深入调查研究。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省民政厅意见,组织文件起草专班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为文件起草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三是广泛征求意见。5月上旬,先后征求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3条,全部采纳或部分采纳。四是多次专题研究。5月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文件稿,并与市财政部门完成会签。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3个部分,一是明确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动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兜底线、保基本的原则,聚焦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功能,减轻家庭照护压力,切实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品质。二是明确实施步骤。以《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4〕13号)文件具体要求为基本遵循,结合我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和护理费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现状及养老机构护理水平等情况,明确了政策宣传、设定标准、摸底排查、救助审批、绩效考核等5个具体流程,切实以系统性、完整性、持续性的方式解决了该项工作是什么、怎么推进的问题。三是明确工作要求。一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完善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三要严格资金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四要加强信息保障,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