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政策背景
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为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贷款服务,减轻资金筹集压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开展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以下简称“组合贷”),制定《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实施办法》。
二、政策出台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
三、主要内容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定义;
2、办理对象及条件;
3、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4、办理流程;
5、贷后管理。
四、政策制定过程
为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解决人民群众诉求,支持我市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贷款服务,减轻职工压力,提升幸福指数,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5月即着手开展组合贷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先后多次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进行探讨、论证、协商,与兄弟地市中心联系咨询、现场学习,在取得兄弟地市现行作法、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全市13家商业银行发出征求意见函,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与银行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经法律顾问审核,报邵阳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并报请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政策出台的意义
推出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后,职工可以在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同时,通过商业贷款补充解决资金缺口,既最大限度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势,节约了利息支出,又满足了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