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保障金285元,再加110元残疾补贴,刘贻乐每个月的生活都有保障,真的是非常感谢党和政府”。12月7日,武冈市水浸坪乡白云村刘贻乐的大嫂拉着民政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手久久不肯放下,兜底保障解决了她智残弟弟的生活难题,也解决了她的一块心病。
为了激发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活力,该市严格按照国务院、省、邵阳市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13158名农村低保对象全部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比对、民主评议、阳光公示、审核审批等相关环节,将兜底对象按相关认定条件分为三类,并精准实施分类保障。全市认定一类对象2597户、5725人,保障标准为285元/人/月;二类对象2612户、5900人,保障标准为200元/人/月;三类对象1379户、1533人,保障标准为170元/人/月。
该市最大限度的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该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残对象、重病患者依照农村低保认定的程序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应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予以保障,坚决筑牢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该市还针对脱贫户中的低保对象采用农村低保渐退方式,允许在一段时间内脱贫不脱保,待实现稳定脱贫后,市民政、扶贫办联合认定核实,再退出低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