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授牌的服务业集聚区和区内主导产业相关的企业
支持措施
对于新授牌示范集聚区首次给予200万元项目补助,建设满3年复核合格后,再给予200万元项目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集聚区公共平台和重点企业研发创新等项目建设。
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服务〔2019〕107号)。
申请途径
向集聚区所在市发改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发改委0739-536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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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