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支持措施
1.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根据项目实施期内研发经费投入的一定比例,原则上省财政科技资金每项支持50万元~150万元;
2.由企业牵头申报的,省财政科技资金资助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5%。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科计〔2021〕10号)。
申请途径
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申请材料
在线提交有关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0739-536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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