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2019年—2020年新建的,位于国家级及省级园区内,园区的前期“135”工程奖补厂房入住率达到90%,污染处理设施达标,新开工厂房项目已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国土及规划证明。
支持措施
分2类标准补助,湘南湘西地区(衡阳、郴州、永州、邵阳、怀化、自治州、娄底7个市州)标准为120元/平方米,其他地区100元/平方米。奖补与招商入驻情况挂钩,项目开工先补助50%,一年内企业入驻率达到75%的再补助50%。
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135”工程升级版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9〕621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发改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申报新开工项目奖补,提供施工许可证、国土及规划证明以及项目坐标数据,申报竣工入驻奖补,提供项目产权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已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及现场照片。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发改委0739-536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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