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企业新建产地预冷设施总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
支持措施
按不超过总投资20%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3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3号)。
申请途径
向市发改、财政部门申请,通过省现代服务业(冷链物流)发展
专项或市预算内基建投资物流发展专项解决
申请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企业书面承诺、相关批件复印件等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发改委0739-536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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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