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措施
企业可按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按照“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享受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可按规定依托具有办学资质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湖南省新型学徒制企业需求申报表》等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739-502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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