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民营企业
支持措施
1.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2.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3.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可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
4.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末获得初级、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才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4年,直接申报参评参考)中级、副高级职称。
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
申请途径
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也可由所在地工商联、或所在行业协会学会、或由园区、教育就业办及民营企业按属地化原则推荐
申请材料
申报职称所需要的材料(学历证书复印件、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职称评审表、个人述职报告、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739-502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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