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支持措施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税务局0739-532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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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