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的动漫企业
支持措施
1. 自2018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相应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无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税务局0739-532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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