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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发布时间:2022-07-12 17:17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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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制造业企业

支持措施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2021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2021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税务局0739-532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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