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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发布时间:2022-07-12 17:23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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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支持措施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税务局0739-532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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