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措施
对确定的涉企环评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分级审批等三种方式实施。
政策依据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湖南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
申请途径
向审批权限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办事窗口申请
申请材料
依据办理事项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 0739-256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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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