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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含辐射)

发布时间:2022-07-13 04:57 信息来源:邵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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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措施

对确定的涉企环评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分级审批等三种方式实施。

政策依据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湖南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

申请途径

向审批权限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办事窗口申请

申请材料

依据办理事项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 0739-256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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