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无障碍浏览 长者版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新闻发布会

《邵阳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将于2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24-01-15 09:07 信息来源:邵阳新闻网
分享到:
打印

1月12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邵阳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学雄介绍了法规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邵阳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经2023年10月30日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法规共十四条,不分章节,是全市“适用范围”最小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法规主要规定了政府的职责,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促进传统村落发展,鼓励村民在传统村落居住;也规定了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及其建设规范,以避免传统村落遭到破坏及无序发展。

市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有着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市传统村落的保护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将为传统村落的保护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极大的促进传统村落保护的各项工作。



(记者 刘其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数据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