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S235新邵县小庙头至石背垅公路工程 已列入湖南省“十三五”干线公路规划,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基础(2017)4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邵县畅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省补助30%地方自筹7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新邵县小庙头,往南经严家庙、四房头、佑溪湾,至塘口后完全利用新邵大道2.72公里至县党校,于九头岩新建大桥跨越资江,再往南沿规划的邵西大道展线,至会公坪后,折向东沿规划的财兴路延伸,止于新邵县石背垅规划省道与财兴路相交处。路线全长14.92公里,扣除完全利用段2.72公里,实际建设里程12.2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9925万元;
2.2 技术标准:本项目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起点至佑溪湾段4.8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佑溪湾至终点段7.32公里(不含利用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新建九头岩资江大桥按满足Ⅳ级航道通航要求建设,桥长约336.5米,桥宽32米。全线桥涵设计车辆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详见附件3:项目概况)
2.3勘察设计周期:150日历天;后续服务:整个施工期及两年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阶段初步设计已完成,并由湖南省公路管理局以湘路工建(2017)242号文批复,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等】的二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图设计总预算,并编制按施工招标所需标段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在近5年内(按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至少独立完成过(1)一条10km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2)一座200米及以上的公路桥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设计批复的复印件和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业绩信息网上打印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一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5 日17时止,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shaoyang.gov.cn/index.html)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5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业绩证明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初步设计资料每套2000元。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人在下载资料时通过CA平台缴纳,通过线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人与获取现场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09 时3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标段人民币陆万圆(60000.00元)整。
缴纳方式:
(1)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划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shaoyang.gov.cn/index.html)、邵阳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shaoyang.gov.cn/Default.html)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邵县畅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邵县大坪蔡锷路
邮 编:422002
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13874222345
传 真:0739-3182862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
邮 编:422000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13975109815
传 真:0739-5623232
电子邮箱:49398004@qq.com
监督部门: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西湖路562号
电话:0739-5391220
邮编:422000
2019年 1月 11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业 绩 要 求 |
|
投标人在近5年内(按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至少独立完成过(1)一条10km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2)一座200米及以上公路桥梁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设计批复的复印件和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业绩信息网上打印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按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至少完成过一条10km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
信 誉 要 求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附件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被 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 · 3项或第1.4 · 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 · 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5 分(30-45)
主要人员: 20 分(20-30)
业绩: 15 分(10-25)
履约信誉: 10 分 (5-10)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0-10)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C1+评标价平均值×C2)×(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2%、3%、4%、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评 审 因 素 与 权 重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 分 |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5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3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2、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9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
|||
3、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10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6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
|||
4、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3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
|||
5、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3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2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3分。 |
|||
6、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3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2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
|||
7、其他建议 |
4 分 |
其他建议切实可行,得 2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续上表
2.2.4(2) |
主要 人员 |
2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 12 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类似业绩加 8 分,最多加8 分。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一偏差率× 100 × El;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率× 100 ×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10分,El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l、E2,但El应大于E2, E1 =2 E2 =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续上表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
业绩 |
15 分 |
单位业绩 |
1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9 分; 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类似业绩加 6 分,最多加 6 分。 |
||||||||||||||||
履约信誉 |
10 分 |
企业信誉 |
6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 6 分; |
||||||||||||||||||
信用评价 |
4分 |
注:信用等级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某一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类似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指“不少于1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2、3.5.2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计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注:各评分因素(投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评分满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附件3 项目概况
一、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新邵县小庙头,止于新邵县石背境8238与财兴路相交处,线路全长14.872公里,扣除完全利用新邵大道2.701公里,实际建设里程12.171公里。
二、技术标准
本项目K0+000~K4+900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行车道宽2×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裁等级为公路-1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及路基1/50。K4+900~K14+871.859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行车道宽4x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等级为公路一1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小桥及路基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三、路线
路线起于新邵县小庙头,与S238顺接,沿资水河岸往南展线,经严家庙、圆头房后向东延伸,至佑溪湾往南至塘口后完全利用新邵大道至县党校,于九头岩新建大桥跨越资江,再往南沿规划的邵西大道展线,至会公坪后,折向东沿规划的财兴路延仲,止于新邵县石背S238与财兴路相交处,线路全长14.872公里,扣除完全利用新邵大道2.701公里(K6+060.620~K8+761.681),实际建设里程12,171公里。
四、路基路面
路基结构如下:
K0+00~K4+900段路幅断面形式为:0.75米硬化土路肩+2×3.5米行车道+0.75米硬化土路肩;K4+900~K14+871.859段路幅断面形式为:2x0.75米土路肩+2×3.0米硬路肩+4×3.5米行车道+2×0.50米左侧路缘带+2米中央分隔带。
路面结构如下:
1.二级公路路段(K+000~K4+900)路面结构: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上面层+5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1Cm沥青表处封层加透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8cm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cm未筛分碎石垫层。
2.一级公路路段(K4+900~K14+871.859)路面结构: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上面层+5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7cnAC-25C粗粒式沥青砼下面层+1cm沥青表处封层加透层+19cm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9cm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9cm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cm未筛分碎石垫层。
五、桥梁与涵洞
全线共设置桥梁935.4米/7座,其中大桥631.24米/3座,
中桥304.16米/4座(均为新建),涵洞47道。
桥梁设置一览表
序号 |
桥梁名称 |
桥梁中心桩号 |
桥长(米) |
桥宽(米) |
孔数×孔径(米) |
主桥上部结构形式 |
建设性质 |
1 |
小庙头 中桥 |
K0-381 |
66 |
9.5 |
3×20 |
预应力砼T梁 |
新建 |
2 |
廖家码头 中桥 |
K1+315 |
86.08 |
11.2 |
4×20 |
预应力砼T梁 |
新建 |
3 |
严家庙 大桥 |
K2+246 |
126.08 |
9.5 |
6×20 |
预应力砼T梁 |
新建 |
4 |
佑溪湾 中桥 |
K4+954 |
86.08 |
24 |
4×20 |
预应力砼T梁 |
新建 |
5 |
九头岩 大桥 |
K9+886.88 |
379.08 |
32 |
(66+120+66)+3×40 |
部分斜拉桥 |
新建 |
6 |
向家院子 大桥 |
K11+065.921 |
126.08 |
24 |
6×20 |
预应力砼T梁 |
新建 |
7 |
会公坪 中桥 |
K13+492.921 |
66 |
24 |
3×20 |
预应力砼T梁 |
新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