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社〔2016〕598号
关于邵阳广电影城书吧装饰装修项目备案的通知
邵阳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邵阳广电影城书吧项目备案的报告》(邵广字〔2016〕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依据《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邵阳广电影城书吧装饰装修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东一号广电大厦内
3、项目建设性质为装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书吧装饰装修及相应的书架、家具、电器、电脑、网络、背景音乐、图书、文创商品等设备设施安装购置。装饰装修面积300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为13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5、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请你单位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相关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设备购置等相关手续。
7、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