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投〔2019〕195号
关于邵阳市智慧静态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核准的批复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邵阳市智慧静态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批复条件。你公司已编制《邵阳市智慧静态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申请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项目出具了《关于同意邵阳市智慧静态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的意见》。
二、批复内容
1、为完善我市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缓解市区停车难的问题,同意实施邵阳市智慧静态停车场及充电桩项目。
2、实施地点:在市辖范围内分两期共建设101处停车场,其中一期建设49处,二期建设52处(详见附表),具体站点位置,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意见为准。
3、建设规模:一期停车场建设用地30.234公顷,停车位不少于11820个,二期停车场建设用地62.959公顷,停车位不少于19947个。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11290.81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项目融资资金。
5、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7、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8、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邵阳市智慧静态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清单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