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袁光宇 通讯员 刘晓红 王晶 阮建安)10月18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志军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志军发布新闻
唐志军介绍,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其中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14次党组会议、5次扫黑除恶推进会、7次检察长办公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集中调度。深入落实“三个亲自”、“两个深入”要求,凡是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促检查;分管副检察长要深入扫黑除恶基层,深入扫黑除恶第一线,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亲自办理,亲自出庭。市人民检察院还挑选了一批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组建了扫黑除恶专业办案团队。
全市两级检察院突出打击重点,紧紧围绕全市“二中心一枢纽”战略大局,加大对影响重大项目建设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邵东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尹助银等7人恶势力团伙案,隆回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胡耀文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保障了怀邵衡铁路施工的顺利进行。
我市检察系统还突出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组织承办基层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形成扫黑除恶打击合力。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注重捕捉案件信息,绝不放过黑恶犯罪每一道蛛丝马迹,注重审查共同犯罪中每一个成员的前科情况,对案件进行串并分析,通过监督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精准打击,确保除恶务尽。在办理彭波等16人聚众斗殴一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审查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均有犯罪前科,涉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此次又涉嫌聚众斗殴罪,与此前犯罪具有同类动机和目的,这些行为之间具有连续性、一贯性,且嫌疑人供述还有其他以暴力手段实施的违法行为,高度疑似恶势力团伙犯罪。经督促公安机关补充收集证据材料31册,补充起诉认定了彭波等16人系恶势力犯罪和部分漏罪,最后首要分子彭波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一案三查”要求,发现当地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唐志军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以最高的政治站位,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把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严肃而紧迫的政治任务,组织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省挂牌督办等重大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专项督导,重点针对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案是否依法严格规范、高质高效,“打财断血”是否落实到位,“打伞破网”“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是否落实到位,“一案一整治一净化”是否落实等方面逐案进行“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