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部门对存在“未批先建、违法建设”等问题的邵阳县金鑫新型环保建材公司依法停水停电,责令其立即全面停止施工,并处罚款142.5万元。涉嫌违法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张某、邓某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前不久,我省正式启动省级环保督察,省第二环保督察组于6月21日正式进驻邵阳市开展相关工作。期间,在对邵阳县开展现场督察时,发现该县塘渡口镇东冲村长山片区村道旁的金鑫新型环保建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违规违法建设,严重违反了环保法规。记者还了解到,省环保部门在之前的暗访中就指出过该企业存在的问题,邵阳县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下达了停止建设的法律文书,但该企业置若罔闻,随便敷衍,未能执行环保整改要求,性质严重。
邵阳县委、县政府随即迅速落实省第二环保督察组整改要求,依法追究该企业主体责任。邵阳县政府牵头,环保、经信、国土、电力等部门参与,6月30日上午对其停水停电,并责令企业立即全面停止施工。同时,环保部门还对该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按其投资最高额5%进行顶格处罚142.5万元,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相关责任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悉,针对该问题,邵阳县已迅速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对相关部门履职履责情况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监管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