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237号
邮编:422000
电话:0739-5332652
传真:0739-5332659
邮箱:317192788@qq.com
网站:http://zj.shaoyang.gov.cn/Default.html
一、主要职能职责: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负责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工作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工程建设、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建设人才队伍发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依法依规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和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费等建设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具体负责城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调研;组织城市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查;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城乡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城乡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四)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责任。依规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组织实施、建设监管、综合协调,并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五)承担勘察设计管理的责任。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及其备案;负责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维修基金和白蚁防治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资本金监控、商品房预售许可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七)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业各类企业资质、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含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劳保统筹、工程报建、施工许可、拆除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
(八)承担全市世界(国家)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世界(国家)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传统村落申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和中国传统村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国重点(示范、特色)镇审查报批和建设;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九)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民用和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负责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建设类及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初审或审批工作。
(十一)依法依规承担全市建设行政执法相关责任。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查处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住房和建设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