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邵阳市审计局
机构地址:邵阳市民族路44号
邮编:422000
电话:0739-5314870
传真:0739-5314870
邮箱:782433680@qq.com
网站:http://sjj.shaoyang.gov.cn
邵阳市审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市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相关实施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县(市、区)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辖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4、市属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7、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组织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八)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由市人民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班子成员的任免事项。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业务培训,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财产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安全保卫、文明卫生、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统计、宣传、文稿编写审核、印章管理、计算机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全局性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承担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审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局机关文明目标管理与考核和全市性的表彰;协助管理县(市、区)级审计机关班子成员;组织和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党组会议的会务、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青年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与民主党派的联系;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政审计科
拟定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对市预算执行进行审计;负责所辖县(市、区)政府的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市财政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行业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组织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市税务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宏观调控提出建议,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财政审计业务。
(四)金融外资与社会保障审计科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或授权,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和信贷计划的执行及其结果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发行、社会集资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任务;对市属“三资”企业进行审计;组织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其它单位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房改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及以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睥金融、外资和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与市本级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益;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的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六)经贸审计科
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工交、商贸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监督;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经贸审计业务。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
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施工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对市人民政府为主投资的国家建设项目和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决算及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为宏观调控提出建议;指导全市人民政府以投资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
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施工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对市人民政府为主投资的国家建设项目和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决算及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为宏观调控提出建议;指导全市人民政府以投资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九)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组织审计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国土、农机、畜牧水产等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组织对上述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基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十)经济责任审计一科
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起草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综合报告;指导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承担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经济责任审计二科
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市属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市管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社会团体等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十二)综合计划科,计划执行科
负责建立市辖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数据库;负责对审计对象进行必审性及可行性和论证;负责制定、调整、下达中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组织检查年度审计计划完成情况,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负责办理授权审计计划并检查完成情况;负责全市审计统计工作并进行定期分析研究;负责审计成本管理和审计项目招标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及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审计信息、简报编发工作。
(十三)法规审理科
负责业务规范性文件的拟定,承担上级立法机关有关审计立法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对县(市、区)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监督检查;对市局直接审计的各类审计项目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决定进行审理复核提出局面审理复核意见,负责审计业务会议的记录及整理;承担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受理的行政复议事项的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市局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审计执法检查事项;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法制审理复核业务。
三、人员编制
目前,在职总人数72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政审计科、金融外资与社会保障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综合计划科、审计执行科、法规审理科等14个科室,共有局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3名为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