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各类高等教育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市直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九)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内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学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教育系统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市直教育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和管理,指导市直学校干部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教育书刊发行以及承办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主任:刘春联,办公电话:0739-5603977
(二)政工科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力资源、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的有关制度;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的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局党委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及直属教育单位党的建设、宣传和统战工作;协助考察、管理直属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局党委搞好局机关职能科室和科级事业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任免和思想教育工作。科长:范中杰,办公电话:0739-5603936
(三)基础教育科主要职责: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共青团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协助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组织中小学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的审定,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科长:刘昌勇,办公电话:0739-5603938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主要职责:
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建设学历学籍等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科长:曾丽莉,办公电话:0739-5603943
(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主要职责: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规章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和艺术等活动,监管学校的食品安全。科长:于勇,办公电话:0739-5603946
(六)教师工作科(邵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和特聘教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联系协调在邵高校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科长:黄跃祥,办公电话:0739-5603947
(七)计划财务科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中小学校体制改革,指导学校布局调整;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章制度;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承担市本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市本级教育部门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下拨的和市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各种外资和国内捐赠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安全工作;拟订市本级基建投资计划方案并承担市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基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市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经检查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参与教育系统产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新建居民区的教学用地。科长:张宏玖,办公电话:0739-5603949
(八)审计科主要职责:
宏观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的开展,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对市直教育单位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负责市直教育单位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内部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委托对局负责任免的所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受委托协助查处教育系统内部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科长:姚作辉,办公电话:0739-5603951
(九)民办教育科(邵阳市民办教育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则和措施;综合指导全市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民办学校综合性检查评估;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共同性矛盾和问题。科长:杨寿眉,办公电话:0739-5603952
(十)维稳科(邵阳市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学校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问题;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副科长:邓芳利,办公电话:0739-5603968
(十一)教育督导科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科长:陈忠民,办公电话:0739-5603967
(十二)邵阳市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组考、全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组考、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组考、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组考,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负责公共英语等级(PETS)考试,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负责在邵成人高校英语等级考试,负责督查计算机等级(NCRE)考试等社会考试和各种教育考试咨询服务工作。
(十三)邵阳市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加挂邵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主任:王汉龙,办公电话:0739-5603963/5603965
(十四)市勤工俭学和基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中小学勤工俭学实践活动课程化研究工作,建立素质教育基地。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负责管理市直学校的基建工程。主任:赵慧珍,办公电话:0739-5603966
(十五)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确定的中小学助学金、免费教科书经费,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主任:司莉娜,办公电话:0739-5603969
(十六)教育工会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