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等建设类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
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管理与监督。负责组织市属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职责。
承担城市设计和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职责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负责受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稽查。
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资质和信用信息管理;负责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
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