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5000001/1539-12346 | 文号:邵市政办发〔2018〕13号 | 统一登记号:SYCR-2018-0101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18-12-31 |
签署日期:2018-10-18 | 登记日期:2018-10-18 | 所属机构: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8-10-18 | 公开责任部门: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SYCR-2018-01013
邵市政办发〔201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市直有关单位,部、省属驻邵有关单位:
《邵阳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邵阳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46号)精神,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压减办理环节。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仅保留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3个环节。
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全市实现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5天(指工作日,下同),其中,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3天,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0.5天,发票领取时间不超过1.5天。邵阳经开区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2.5天,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0.5天,发票领取时间不超过1天。
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努力实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不断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实现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已完成)
(二)提高企业公章制作效率。严格落实国发〔2017〕7号文件精神,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公安机关要将辖区内的公章制作单位目录提交同级企业登记机关,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政务中心(政务大厅)或企业登记注册大厅进行公布并嵌入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制作单位应迅速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实现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已完成)
(三)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对已在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事项实施“当场即办”。(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实现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已完成)
(四)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流程。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逐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实现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已完成)
(五)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提供企业开办“一站式”综合服务。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将涉及企业开办事项的审批部门集中在一定区域设立办事窗口,并加强办事窗口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企业开办窗口工作人员,实现“一站式”帮办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实现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广运用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网上办照、网上申请公章刻制、在线申领发票等环节并行办理和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工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时限要求等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并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日常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部门任务,统筹各项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本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财政部门要为本地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企业开办前后需要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的,各相关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二)加强培训宣传。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并积极推广。要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业务能力,真正为企业开办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通过提供网上智能咨询、热线电话咨询或设置专门咨询区域等方式加强辅导服务,设立自助服务区,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和现场指导。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发改委要将企业开办评价指标纳入我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市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问责。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_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