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5000001/1500-12300 | 文号:邵市政办发〔2017〕20号 | 统一登记号:SYCR-2017-010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0-07-12 |
签署日期:2017-07-13 | 登记日期:2017-07-13 | 所属机构: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7-07-13 | 公开责任部门: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SYCR-2017-01021
市政办发〔2017〕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邵阳市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邵阳市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一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一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一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7号)、《湖南省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湘政办发〔2016〕79号),加快中医药强市,推进健康邵阳建设,特制定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五名”(“名医、名方、名药、名院、名校”)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振兴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健康邵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为使命,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导向,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创新、统筹协调、生态绿色、包容开放、人民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二、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五名”工程,到2020年,全市中医药人才素质明显提升,结构基本合理,中医药领军人才实现新突破,中医药骨干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和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满足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需要。邵阳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经方验方、中医药专长绝技得到系统性挖掘整理、论证遴选,方药、技法综合信息数据库基本建成,开发利用取得阶段性成果。中药材保护体系初步建成,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达2个以上。中药产业发展实力跻身全省前列。全市各级中医医院整体实力大幅提升,市级中医医院跻身全省一流中医医院行列,建成一批在湘中、湘西南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县市级中医综合医院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医特色专科医院。全市中医药教育办出专业特色。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强市目标基本实现。
三、重点任务
(一)名医工程。
1.加强顶尖级中医药人才培养选拔。建立健全全市名中医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各个层级的名中医遴选培养和表彰行动。到2020年,全市组织开展1-2次名中医评选活动,打造一批以廖怀章、吕湘南为代表的在患者中享有极高声誉,拥有众多病人的名中医。提高名中医诊疗服务价格和生活待遇,安排专项经费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加强名中医学术成果总结、研究和应用。组织遴选推荐3-5名市级名老中医参评湖南省名中医;遴选推荐4-6名基层名老中医参评湖南省农村名中医。
2.加强中医药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国家、省级、市级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有丰富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在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中选拔具有一定中医药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作为继承人,通过师带徒的形式进行临床跟师学习。培养20名名老中医药专家师承骨干人才;每个师承周期培育10名高学历传承特色人才。全力推进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培养100名中医临床医师。实施县级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参加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疗法高级研修班,培养50名中医药技术骨干,提升县级中医院医师的中医临床应用水平与能力。
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国家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类医学本科生、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以及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培养100名能系统掌握中医药基础知识和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的乡镇、社区医疗机构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与中医药康复保健技师。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力争培训1000名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改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生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能防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和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广大基层农民群众健康服务。
4.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湖南省中医药科普基地,力争每个单位均有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重点培养3-5名市级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深化中医中药 “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营造“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名方工程。
1.加强中医药名方绝技收集整理。全面收集整理宝庆名方20-50个,遴选上报中医药专长绝技2-3项。在城步苗族自治县、绥宁县、隆回县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内遴选苗医、侗医、瑶医等民族医特色方药和独特疗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加以推广。
2.加强中医药流派技术传承工作。在现有“孙氏正骨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基础上,加强技术传承工作。按照学术特点建立省级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2个,确立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技术专长、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三)名药工程。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邵阳工作任务。建立覆盖全市中药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摸清中药资源家底,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支持在隆回、洞口、新宁等县建立 2-3个中药材繁育基地,开展金银花、百合、石斛等中药材的种子种苗繁育技术研究与栽培工作,加强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在条件允许的前提,挖掘和发展城步苗族自治县、绥宁县和新宁县地方民族医药资源。根据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情况,争取培育出邵阳自身标志性品牌药材。
2.发展现代中药产业。构建中药材生态种植体系,坚持把中药材产业与健康产业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支持打造道地中药材标准园、特色产业园建设,将中药材种植按相关规定纳入经济作物种植政策补助范围。推进我市中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大力提升中药制药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推动中药工业总体提质增效。加快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以邵东廉桥中药材市场为核心,加快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以电子商务和现代仓储物流体系为特征的规范化、现代化中药材流通体系,建立和完善中药材标准及商品规格等级,建立中药材质量可追溯制度,开展中药材价格动态监测。落实大品种中药材及饮片国家储备制度。
3.支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配制。加大院内中药制剂开发力度,力争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新增5-10个疗效较好,有一定影响的院内制剂。进一步规范中药制剂配制,对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批准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以中医药名方和疗效较好的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为研发对象,结合有关医药高等院校和中药生产机构科研力量,进行中药研发攻关,组建中药开发科研团队,实现产学研用结合,争取研发1-2个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中成药。
(四)名院工程。
1.加强中医医院专科特色建设。力争到2020年,邵阳市中医医院建设成国家级中医肿瘤区域医疗中心,邵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成省级中西医结合康复区域医疗中心,正大邵阳骨伤科医院建设成国家级中医骨伤科区域医疗中心。
2.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争取建设3-5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20-3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院门诊建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临床科室建有中医药综合治疗室;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比例≥30%,中药处方占门诊处方比例≥50%,中医非药物疗法占门诊人次≥10%。
3.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支持各级中医医院与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合作开展康复服务,建设1-2家全省有名的社区中医康复医疗中心。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建设中医特色老年医院;选择1-2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进行健康养老试点;打造以健康养老为主、中医药特色明显的护理院、疗养院。加强三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创建1-2家全省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示范单位。
(五)名校工程。
1.提升中医药教育教学质量。支持邵阳学院加强中医药学(针灸、推拿)专业建设,加强中医药名师培养,提升办学质量,为邵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更多的中医药人才。
2.提高中医药科研水平。充分发挥院校优势,积极承担省级中医药科研课题研究,努力创造省内外有影响力的中医药科研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市、县各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中医药精准扶贫投入,在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提升、人才培养等项目、资金上,给予政策倾斜,对贫困地区予以优先安排。
(三)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探索建立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的中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将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医疗机构收费项目目录。各县市区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时要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到位。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持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医保部门要合理确定中医医院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标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确定单病种付费标准时,探索按区域内中、西医病种综合平均成本测算。
(四)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实施中医药“五名”工程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成效,形成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要营造推动中医药“五名”工程实施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规划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