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5000001/2022-26706 | 文号:邵市发改价服〔2019〕102号 | 统一登记号:SYCR-2019-020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4-04-30 |
签署日期:2019-05-01 | 登记日期:2019-05-01 | 所属机构: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9-04-23 | 公开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
SYCR-2019-02002
邵市发改价服〔2019〕102号
关于降低崀山景区八角寨客运索道票价的通知
湖南崀山盛源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请求崀山八角寨客运索道重新核定票价的请示》收悉。根据《价格法》《旅游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定价目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成本监审、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的情况,现就你公司受托经营管理的崀山景区八角寨客运索道票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照成本监审(邵市发改成审〔2019〕002号)和景区索道运营情况,崀山景区八角寨客运索道政府指导价降为上程55元/人次,下程35元/人次,上下全程80元/人次。你公司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客运索道实际销售价格。
二、景区内客运索道应对特定群体实行价格优惠:对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其中:对1.2米以下不占座的儿童免票)、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法律法规对客运索道票价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景区不得在出售客运索道票价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应向自愿购买保险的游客设立单独收费窗口。
四、景区应在醒目位置对客运索道销售票价和服务内容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五、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