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5000001/2021-25582 | 文号:邵市监字〔2021〕48号 | 统一登记号:SYCR-2021-640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6-09-05 |
签署日期:2021-09-06 | 登记日期:2021-09-06 | 所属机构: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1-09-06 | 公开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
邵市监字〔2021〕48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办理程序,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药监发〔202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地址未发生变化的,以下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按《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可不予现场检查:
1.以兼并重组、参股、合作等形式加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
2.退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方式变更为单体零售企业的。
3.零售连锁门店申请加入其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或变更为单体零售企业的,不受原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资格是否存续的影响。
由零售连锁门店变更为单体零售企业的,必须符合单体零售企业的许可条件。
此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