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至11月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迎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渊,副主任毛学雄、李小平、罗玉梅,秘书长吴卫红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龚红果,副市长晏丽君、余勋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文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周玉凡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邵阳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小组关于全市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听取和审议履职评议专项工作的报告并对评议对象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邵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若干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关于2024年度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周迎春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记者 刘小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