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3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成员单位认真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严格落实“河长+部门”工作机制,主动履职,勇于担当,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高效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水河湖函〔2021〕72号)、《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第85号)》《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市办发〔2017〕7号)要求,市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对市河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邵河委办〔2023〕7号),对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评,经市总河长审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评为2023年市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单位,现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履职尽责,以实干实绩实效展现生态文明建设新作为,推动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邵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
会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