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问题整改工作已达到销号标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省级核查销号工作流程》(湘突环改办〔2020〕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第30项问题“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大祥区蔡锷乡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外运台账不完善,部分渗滤液去向不明。
二、整改目标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全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提升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确保渗滤液安全处置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整改。开展问题督导排查。对全市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导,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对标对表进行整改,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湖南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与运行评价标准》,对全市运营填埋场定期开展等级评价,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
(三)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管理技能。全市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实现环保在线监控平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能力。开展填埋场雨污分流、渗滤液处理、异味控制、运营管理培训,提高监督管理能力。
(四)完成大祥区蔡锷乡垃圾填埋场整改。一是提升处理能力,对污水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渗滤液处理规模提高至400吨/日,做到达标排放。二是科学论证渗滤液外运处理等应急措施规范外运路线、三联单(出场、运输、接收)、台账记录等管理工作。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运营单位强化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垃圾处理能力有了较大幅度提升。2022年,我市新邵县、邵东市、洞口县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先后建成投产,日处理生活垃圾2300多吨,邵阳市、新邵县、邵东县、洞口县实现全量焚烧,隆回县、邵阳县和绥宁县部分焚烧。完成邵阳县、武冈市、绥宁县等填埋场提质改造,处理能力满足垃圾产生量。仍在使用的垃圾填埋场进一步增加填埋作业机械和人员、完善雨污分流、滤液处理设施等措施,
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整改后有了较大幅度提升。
(二)渗滤液渗漏及直排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全市完成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委托第三
方专业公司加强日常运行管理,每天渗滤液处理能力约2320吨、渗滤液产生量约1170吨。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和省住建厅对填埋场规范管理等要求,各填埋场均要求安装了污水水质在线监测,如有数据异常,各县市及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查明原因,整改到位。同时,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各填埋场均设置了地下水污染监测井,定期委托第三方监测服务公司对地下监测井取样检测,经过自查,截至目前没有发现地下水明显异常情况和渗滤液直排问题。
(三)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外运台账不完善,部分渗滤液去向不明”问题
整改到位。一是有效解决了渗滤液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市督促运营企业投入资金1400万余元,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采用全量化处理工艺进行提质改造,全面提升渗滤液系统处置水量。增设了脱泥系统、砂滤系统、MBR膜及膜组件、纳滤系统及膜组件,并对生化系统沉淀池及UASB池、纳滤管道进行了优化升级,产水效率提升较为明显。2022年9月改造完成并实现达标产水,处理能力为每天385吨(产水),现渗滤液处理厂处置能力能满足日均渗滤液产水处置需求。2022年9月5日,垃圾填埋场不再新进垃圾,全部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目前,垃圾填埋场整个渗滤液处理系统已正常稳定运行,垃圾堆体日均产生渗滤液130多吨。二是有效解决了“外运台账不完善,部分渗滤液去向不明”问题。严格执行污水转运联单制度,出场设置监控设备,对所有外运污水的车辆制定了专门转运路线,按车次登记转运日期、时间、车牌、数量形成转运联单,按月进行汇总,转运联单和月度汇总表由生产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确保了转运台账清晰明了、手续齐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3月7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39-5363018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九十亭社区
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