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5000001/1505-11804 | 文号:邵市政发〔2017〕13号 | 统一登记号:SYCR-2017-000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2-08-31 |
签署日期:2017-09-01 | 登记日期:2017-09-01 | 所属机构: 邵阳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7-09-01 |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人民政府 |
SYCR-2017-00011
市政发〔201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7〕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15项和下放3项行政许可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落实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主体和工作方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有效性。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调整和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