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5000001/1483-11778 | 文号:邵市政发〔2016〕31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1-12-30 |
签署日期:2016-12-30 | 登记日期:2016-12-30 | 所属机构:邵阳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6-12-30 | 公开责任部门:邵阳市人民政府 |
市政发〔201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单位和部省驻邵单位:
现将《邵阳市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邵阳市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根据《湖南省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湘政发〔2014〕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发展开放型经济作为发展动力的重要引擎、补齐短板的重大举措,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陆开放、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机遇,积极主动和深度融入对外开放大格局,加快建设开放大平台和载体,推动全面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与国际规则相接轨、与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要求相匹配、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基本建成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政务法治环境,开放型经济对拉动经济增长、扩大投资、促进就业、服务民生等贡献度显著增强,全市开放型经济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其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新建国家级园区1个,开放通关口岸1个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总量达到3亿美元;内联引资年均增长10%,总量达到1400亿元;进出口年均增长15%,总量达到23亿美元;境外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和服务贸易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境内外投资管理体制
1.放宽外商投资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和行业,均向内外资有序放开。推进金融、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重点推动外资(含台、港、澳)金融机构在邵设立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创业投资及创投管理等类型金融企业;鼓励引导国际教育机构新设或合资设立国际学校,吸引各类外资在邵设立独资或合资医疗机构;支持外商投资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产业、会展和旅游产业。鼓励外国资本和民营资本以参股、并购、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市内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支持外国资本和民营资本投向交通、电力、水利等市内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资管理模式。推进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密切跟踪国家负面清单工作,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项目的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对敏感行业、本地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保护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3.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和监管方式。推动投资企业项目、合同、章程在线受理、在线审批或备案,建立分层级的外资项目投资全程代办和一站式、并联式审批机制。依法推动立项、规划、环评、质检等行政审批事项和经济管理权限的精简和下放。加快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制度改革,推行年度运营情况网上申报及共享制度,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全周期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外汇管理局)
4.推行境外投资备案制管理。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进一步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推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有序推进个人境外投资试点,稳步推进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鼓励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
(二)主动融入对外开放战略布局
5.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产业对接,重点巩固东盟、非洲、港澳台等传统市场,推动我市打火机、五金箱包、医药、发制品、水电设备、皮革皮草等优势产业“走出去”拓展西欧、中东、美洲等新兴市场。推进以我市企业家为主体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境外园区申报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实现从单一企业“走出去”向产业链“走出去”转变,引导我市境外企业走建营一体化路子。发挥我市企业家在东盟投资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建立我市与东盟在经贸、文化、旅游等多领域合作的常态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
6.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主动融入湖南长江经济带,发挥邵阳在全省的地位和作用,发挥建设湘商产业园优势,在产业转移、融合创新、市场开放、平台搭建、信息共享、要素聚集等方面实现与长江沿线城市的互惠共赢,规划布局大产业、大载体、大项目,使“一核一带多点”工业发展布局成为全市重大产业项目的承载区,推动我市发展成为湖南省域副中心、湘中湘西南经济文化中心和全国区域性交通枢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三) 创新对外贸易发展模式
7.培育壮大外贸市场主体。依托口岸监管区和开发区,实施“引贸入邵”工程,加大出口导向型企业的引进力度,大力承接沿海产业转移项目,加大生产型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推动资源性出口产品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支持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特色农产品出口。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启动百家外贸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企业自营出口。力争到2020年,全市进出口实绩企业超过200家,培育年进出口额过亿美元的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 )
8.深入实施“破零倍增”。加快推动外贸实绩为零的省级园区、外贸实绩为零的外贸经营备案登记企业实现业绩零的突破;加快推进县市区的外贸实绩,省级以上园区的外贸实绩,外贸企业的实绩成倍增长。到202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在2015年的基础上实现倍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 )
9.培育一批外贸出口基地。坚持循序渐进、合理布局的基本原则, 重点培育发制品、打火机、皮草皮革、箱包服装、鞋业、化工医药、农副产品、水电设备“八大出口生产基地”,加快建设邵阳发制品产业园、邵东打火机产业园、邵东箱包产业园、新宁裘革产业园等一批外向度高、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出口基地。力争到2020年,培育年进出口额过亿美元的“出口生产基地”4个、年进出口额过亿美元的产业4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各省级经济开发区)
10.创新外贸金融服务机制。进一步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定期举办外经贸企业与金融部门融资对接会,做好重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成长型外经贸企业的推荐工作,协调帮助解决资金供求矛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加快推进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邵阳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各信用保险机构)
11.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通关、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在全省统一部署下启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建立与跨境电子商务配套的海关、检验检疫监管服务体系。引进外贸服务平台,完善外贸企业进出口通关代办制,为外贸企业一站式报关、报检、仓储、货运、结汇、退税、信保、融资等环节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长沙海关驻邵机构、株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邵机构、人民银行邵阳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各信用保险机构)
(四)深入推进招商引资机制改革创新
12.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坚持以产业项目为核心、开发区为载体,巩固港澳台,提升东盟,拓展欧美,重点引进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主动对接国企、央企,以引进项目投资为搭载,大力引进技术研发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术创新能力和先进管理经验,努力实现“招商引资、技术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努力实现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要求,整合各类招商资源和经贸活动,针对重点客商和重点项目实施精准招商,开展个性化、点对点、驻点小分队招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加大中介招商、商(协)会招商等市场化招商的力度。做好现有招商企业的服务工作,开展以商招商,推动现有投资者增资、引资,形成二次招商效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贸促会、市台办、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市宝工区管委会)
13.推进娄邵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围绕娄邵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享受湘南示范区优惠政策,加快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包装一批新项目,大力承接沿海地区机械制造、智能制造、食品加工、电子、服装、鞋业、电商等产业转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
14.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市开放型经济重大项目库,对纳入省、市开放型经济重大项目库的项目,依法在财政、土地、金融、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完善签约项目管理机制,围绕提高项目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三个环节,狠抓项目落地。将签约项目履约率纳入市绩效考核范围,每年市级签约项目年度履约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绩效考核办)
(五)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15.加快构建“走出去”网络。深入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引导市内优势企业在境外设立生产加工基地,构建生产加工网络。加强境内外营销网络建设,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点、商品展示中心和营销网络。鼓励企业建立境外研发机构,加强国际技术、信息和人才交流,努力构建研发网络。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进出口企业提供融资及信用担保服务,拓宽企业出口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
16.加快形成“走出去”新优势。鼓励引导对外贸易、商贸流通等传统优势产业积极拓展新的国际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境外资源能源项目合作开发,鼓励对外承包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承揽大型项目,鼓励企业创新方式“走出去”,促进境外投资和工程承包融合发展,带动设备、材料、技术和服务的进出口。选择有规模、有品牌和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土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力争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企业。依托境内外相关商协会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通过直接派驻或委托商会代办的方式,适时在我市企业“走出去”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经贸联络处,更好地服务我市境外企业和劳务人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市财政局、市贸促会)
(六)提升各类开放型平台的承载功能
17.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完善园区公共设施配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绿色发展、集约发展、特色发展,推进园区提档升级,加快宝工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各类园区集聚高端人才,吸纳智能、高新产业,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进一步提高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形成优势互补、集约发展的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园区管委会)
18.加快口岸开放体系建设。加快邵阳口岸综合管理区建设,推动邵阳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设立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建成邵阳公路口岸、电子口岸、进出口商品出入境查验场和公共保税仓库。加强口岸信息化建设,推进“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单一窗口建设,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程度,完善便捷有效的协调机制,全面提高通关效率。启动规划开放邵阳铁路口岸前期工作,“十三五”期间争取开放邵阳铁路口岸、邵阳航空口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建投、长沙海关驻邵机构、株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邵机构)
19.加快会展业平台建设。推进会展产业发展,把会展业作为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和新增长点。加快市文化艺术中心、市体育中心等会展场馆建设,引进境内外知名品牌展会,提高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标准化和市场化运作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农委、市贸促会)
(七)加快对内开放步伐
20.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重点解决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单位或个人购买指定产品、服务,或者采取歧视性手段,阻碍、限制外地产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1.实施“邵品出市”工程。引导有规模的企业进入市外大型连锁企业采购系统,推动邵阳产品开拓市外市场。支持有实力、有渠道的企业在市外设立集展示、体验、销售、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邵阳名优商品展示贸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粮食局、市供销社)
22.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本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筹备建设邵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实施“邵品网上行”工程,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以城步电商扶贫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和推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23.组织保障。完善市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开放型经济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组建投资促进事务局,将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加强领导、统一协调、上下对口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开放型经济发展组织领导体系。(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各园区管委会)
24.政策保障。紧密跟踪国家和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利用国家商务部定点扶贫城步苗族自治县的优势,加大项目、政策争取力度,助推企业做大做强。梳理现有开放型经济政策,制定符合邵阳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级人民政府、各省级经济开发区)
25.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投入机制,调整优化开放型经济财政引导资金使用方向和重点,加大对转型升级的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力度,不断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和程序,做到及时足额退税。成立市进出口信用担保公司,解决外贸进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商业银行、各级人民政府)
26.人才保障。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培养、引进并重,广纳群贤,激发活力,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有针对性地引进国际贸易、金融、物流、创意和服务外包领域的专业人才,全面提高人才的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27.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外来投资跟踪协调服务机制,推行外来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制,提高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达产率。进一步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努力为开放型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