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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SYCR-2016-00007

市政发〔20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省驻邵各单位: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从策划、储备、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研、批复、报建到开工建设前的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我市“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市级重大前期项目库常年储备项目300个以上,每年力争有20%的前期项目开工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策划储备项目1500个。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策划和储备重大前期项目不少于30个,其中符合进入市级重大前期项目库条件的项目个数任务为: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邵阳县、武冈市、洞口县、大祥区、双清区每年入库项目不少于20个,新宁县、北塔区每年入库项目不少于15个,绥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每年入库项目不少于10个。

市直部门储备项目每年不少于100个,其中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国资委、市宝工区、市城建投等各单位每年不少于5个。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抓好收集、在线录入、审核并及时上报。今后申报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原则上从市级项目库中挑选,未进项目库的项目不能申报中央、省预算内资金。

二、实行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管理。项目前期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计划管理:第一阶段是指项目概念提出到规划储备;第二阶段是指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环评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种文书编制工作;第三阶段是指完成可研、环保、国土、规划等各项批复工作;第四阶段是指落实建设资金,完成 “三通一平”等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各项目工作主体要按照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下达的计划时间节点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三、明确项目前期工作时间要求。各县市区及项目主管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重点办提出申请列为全市下年度计划的重点前期项目。

凡申请进入市级项目库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申请表,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原则上进入市级重大前期项目库的标准为: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电子信息和新材料类等高科技项目2000万元以上,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凡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化或入库满3年仍未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的项目,原则上应予退出。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台账,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重点办上报项目进度,台账报表必须真实准确。

四、界定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主体。凡行业主管部门明晰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是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主体;行业管理归口尚不明确的项目,由发改部门报经政府同意确定牵头责任主体。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发改部门和相应职能部门及政府投融资平台负责;社会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自主负责。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可研报告必须由符合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由同级政府重点办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编制单位;未明确业主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同级政府重点办出资委托(招标)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商业计划书或可研报告。

五、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领导。全市项目前期工作归口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重点办负责具体实施。市重点办要进一步充实力量,从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相关审批部门抽调业务科室负责人定期联合办公。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前期工作组织机构,并加强力量配备,确保3人以上。市直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全权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组成专门工作班子。

六、认真履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职责。建立邵阳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为第二召集人,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项目业主根据联席会议的议题安排分别参加,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综合、调度、跟踪、推进项目前期和争资立项等日常工作。

发改部门(重点办):主要负责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制订年度前期项目工作计划,拟订前期项目工作经费申报方案,组织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编制打捆招标,定期通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市绩效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绩效考核的有关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可行性的审查,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相关资金承诺事宜;

国土部门:负责制订市直重点前期项目用地年度保障计划及相关报批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服务;

规划部门: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和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服务;

住建部门:负责做好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施工图审查以及施工许可等工作;

经信、商务、卫生计生、人社、教育、电力、文体广新、质监、食药、民政、林业、国资、房产、金融、人防、消防、安监、文物、气象、水文、地震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推进、管理、监督工作。

经开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区域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全权推进本区域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主体单位(业主):项目业主是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超前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的编制和评估论证、申报、征地拆迁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

七、强化工作责任机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实行“领导联系、部门牵头、项目业主负责、专门班子落实”的推进机制,将目标任务通过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部门、企业和责任人。市本级每年从前期项目计划中筛选确定30个左右重大前期项目实行市级领导挂点联系,对特别重大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督促项目业主和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市政府督查室组织会同有关单位对重大前期项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八、健全工作调度机制。充分发挥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的统揽作用,建立完善“月调度、半年通报、年底考核”的调度跟踪机制。市人民政府市长根据需要实行不定期调度;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每季度调度一次;各位副市长对分管部门的项目前期工作每季度调度一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项目前期工作每月调度一次;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对辖区项目前期工作每月调度一次。

九、完善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加强政府引导,通过各级增加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项目业主加大投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市财政每年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少于800万元,且不设上限,充分保障。主要用于:一是市本级水、电、路、气、讯及民生发展如机场、铁路等,需报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特别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开发储备、论证、申报工作;二是市本级审批项目的评审经费;三是市本级产业链项目开发以及招商引资阶段暂无明确业主的重大产业项目前期经费。经费使用具体包括项目研究和专题论证,编制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等文件,环境影响、节能报告和初步设计评估评审、项目报批等前期工作。

政府投融资平台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投融资平台公司负责解决;其他社会投资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投资主体自身承担。各县市区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各县市区负责支出。各县市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500万元,三区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300万元。

申报程序由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单位每年年初向市发改委(重点办)提出申请,市发改委(重点办)综合汇总后根据相关规划和计划初审,商市财政部门提出经费安排计划,由市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实施。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机制。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每季度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市发改委每年年底商市财政部门核查经费使用情况并报市政府,对不按规定使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一律予以收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十、加强考核激励机制。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项目前期工作的考核分值比重提高到与重点项目建设相等或相近水平。主要考核项目策划、储备数量、项目开工数量、产业项目开发等内容。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在申报安排国、省项目资金时,与项目前期工作挂钩,重点向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园区倾斜,优先安排储备库中项目,优先安排前期工作完成较好的项目。

市重点办每年对各县市区、各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市直相关部门、项目单位下达目标责任书。对提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记功嘉奖。对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黄牌警告。

附件1.“十三五”邵阳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2.2016年邵阳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行动计划表

邵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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