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阳 市 财 政 局
邵财建指〔2018〕67号
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稻谷目标
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二指〔2018〕52号),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前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农委、省粮食局和省统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湖南省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湘财建二〔2018〕26号),补贴发放工作必须遵循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
二、本次下达的稻谷补贴资金,根据湖南省统计局提供的2017 年稻谷种植面积(包括早、中、晚稻种植面积)以及资金调节系数测算得出,补贴标准一年一定。本次下达资金发放对象为2017年水稻实际种植者。
三、各地在确定本地补贴标准时须严格按湘财建二指〔2018〕26 号文件要求执行,上下浮动不得超过 20%。低于标准部分由区自筹解决,高于标准部分可用于支持规模种植户和绿色优质稻种植者。
四、此款相应列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此次下达资金从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拨付,国库不再另行调度资金。
五、请市所辖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水稻种植情况和财力状况等,确定本地的稻谷补贴政策和实施方案,及时、足额发放稻谷补贴资金,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市所辖区务必实行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邵阳市财政局
2018年12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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