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阳 市 财 政 局
邵财建指〔 2018 〕 76 号
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
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
相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中央车辆购置税 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一指〔 2018 〕 118 号),现下达你县(区)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 金额、收支功能科目 和经济科目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地方财务部门依据项目 主管部门对项目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项目 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审查、审核项目进度、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本次按因素法切块下达 40 个贫困县(市、 区)的农村公路窄路加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要县乡道补助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省级部门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贫困县(市、 区) 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 〔 2016 〕 53 号)等文件要求,依照 2018 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科学、精准、规范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绩效将与下年度相关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挂钩。对于违反规定, 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 、 2018 年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区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
2018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