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财综指〔 2018 〕 26 号
邵阳市财政局 邵阳市房产局
关于下达2018 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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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8〕 37 号) 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8 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具体使用范围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 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7〕2 号) 以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综〔2017〕 40 号) 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棚户区改造支出”(2120810), 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其他资本性支出”(50399)。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 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8 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附件:2018 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邵阳市财政局 邵阳市房产局
2018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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