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公告
2017年9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市审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服务邵阳 “二中心一枢纽” 建设为主线,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改革创新,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市级财政收支平衡(决算)情况
收入情况:收入合计1123928万元。其中:地方收入完成247973万元,为预算的100.87%,比上年增加10714万元,增长4.52%;当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024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28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8084万元;调入资金6596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4549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166万元;上年结余124956万元。
支出情况:支出合计1123928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909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507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749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4350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64万元;包干支出7625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1468万元。
市级财税部门2016年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436万元,其中: 地方收入247973万元(税收收入107746万元、非税收入140227万元,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的56.5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级基金预算收入6538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1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24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438738万元,上年结余10419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332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760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33638万元,调出资金51552万元。基金年终结余20598万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主要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未按规定程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科目缴库;借款未及时收回;土地出让收入少计提各项专项资金6800.29万元。
2.收入执行方面。一般预算收入29562.5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3.支出执行方面。一是超范围列支预备费2787.17万元。二是超范围安排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25万元。三是超范围支出再就业资金597.75万元。四是扩大范围支出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60万元,用于湖南省邵阳宝兴科肥有限公司春节期间安保。五是超范围支出粮食风险基金15万元。
4.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邵阳市救助管理站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邵阳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租金收入未缴纳相关税费且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企业改制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其他资金专户管理;市财政局2016年游泳池门票收入直接冲抵支出,未缴纳相关税费0.41万元。邵阳天元湖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驰公馆房地产项目预收账款5007万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等。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4个市直部门2016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至其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遵守财经纪律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有违规发放津补贴13.48万元;未代扣应由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13.45万元;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2.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有挤占专项资金61.02万元;体彩公益金支出预算未明细到具体项目;以不合规的发票报销工程款;基建工程借款400万元直接转经费支出,未列在建工程;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造成项目专项资金支出较为缓慢,结转结余数额较大;松坡图书馆挤占专项资金11.72万元;市文化馆少缴税费9.28万元;邵阳市体育学校固定资产未入账9.99万元。
3.市环保局:主要有应收未收单位债权119.44万元;单位资产管理不严,办公室无偿给外单位使用;部分会计事项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房屋出租收入未缴纳有关税费1.76万元;应征未征排污费41.54万元;应收未收房屋租金15.20万元;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73万元。
4.市林业局:主要有违规支付应由承建单位负担的维修费6.41万元;使用不合规的票据支付职工食堂承包费;邵阳市宝庆森林公园管理所违规少计固定资产0.51万元。
二、2016年对17个市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安排,2016年市审计局共对17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认为,市直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部分单位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如市政务中心违规收费119.31万元、违规发放奖金9.17万元;市中心医院医用材料违规收费785.79万元、违规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35.84万元;市海事局违规大额支付现金66.26万元;市运管处收入支出未入账反映51.20万元、违规收取赞助款8万元;市妇幼保健院违规收费21.88万元、违规发放防暑防寒费24.49万元;市交通学校违规集资752万元、违规收费85.29万元;市三中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110.31万元、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16.65万元等。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市审计部门在审计建设资金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加强对概算执行、招投标、合同履行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审计,促进了建设单位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管理和使用资金,提升政府投资收益。市本级共完成单项工程造价审计项目59个,完成送审金额127179万元,核减项目工程款22796万元,平均核减率达到17.92%。其中东互通二标工程项目造价审计送审金额45496万元,审计审定造价37812万元,核减项目工程款7684万元;沪昆高速邵阳南互通敞口工程审计项目造价审计送审金额8022万元,审计审定造价5764万元,核减项目工程款2258万元。
四、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4个市直预算执行审计单位“三公”经费审计情况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合计151.30万元,比2015年的165.10万元减少13.80万元,降低了8.36%。
2.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三公”经费合计38.74万元,比2015年的81.68万元减少42.94万元,降低了52.57%。
3.市环保局:2016年“三公”经费合计90.64万元,比2015年的131.75万元减少41.11万元,降低了31.2%。
4.市林业局:2016年“三公”经费合计99.63万元,比2015年的125.71万元减少26.08万元,降低了20.75%。
(二)15个单位“三公”经费延伸审计情况
15个单位三公经费2016年与上年对比表:
单位:万元
预算单位名称 |
2015年支出 |
2016年支出 |
增减比例 |
市财政局 |
95.63 |
91.00 |
-4.84% |
市财政国库管理局 |
0.13 |
0.76 |
484.62% |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
13.48 |
9.79 |
-27.37% |
市乡镇财政管理局 |
6.99 |
0.30 |
-95.71% |
市会计核算局 |
0.00 |
0.00 |
0.00% |
市农综开发办 |
16.19 |
23.50 |
45.15% |
市民政局 |
107.86 |
86.94 |
-19.40% |
市社会福利院 |
35.20 |
25.90 |
-26.42% |
市福彩中心 |
29.53 |
25.98 |
-12.02% |
市救助管理站 |
33.93 |
26.59 |
-21.63% |
市水利局 |
111.72 |
106.77 |
-4.43% |
市河道管理处 |
12.50 |
10.20 |
-18.40% |
市规划局 |
41.97 |
29.47 |
-29.78% |
市住建局 |
43.42 |
37.58 |
-13.45% |
市教育学院 |
6.26 |
5.45 |
-12.94% |
2016年15个单位三公经费480.23万元,比上年554.81万元减少74.58万元,下降13.44%。但部分单位仍存在接待费报销无接待清单或有清单无明细接待项目、接待对象等具体内容问题。
以上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落实整改措施,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健全完善有关政策和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依法理财和科学管理的水平。
市政府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非常重视,专题听取了审计情况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就进一步搞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明确了要求。目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整改。市审计等部门将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拟于第四季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