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明天的希望,“困境儿童”因父亲死亡(服刑)母亲改嫁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监护人缺失,或者因其自身患有重度残疾、重度疾病,而丧失了同龄孩子应有的健康成长环境。近年来,邵阳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救急难、托底线、可持续”的社会救助总体原则,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扶贫路上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积极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本县实际,采取多措施并举的方式,倾力打造“困境儿童”救助新模式。
为切实缓解“困境儿童”的生存压力,邵阳县民政局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特困儿童、在校学生无监护人或监护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未成年人因智力、精神、肢体一、二级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的,应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于2018年初,在《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清理整顿工作“回头看”的通知》中,进一步对做好“困境儿童”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截至今年6月份,全县共计有4200余名“困境儿童”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范围,根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分别设定了一档和二档的救助资金发放标准,累计发放低保金610余万元。对因遭遇突发情况或意外事件而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困境儿童”家庭做出政策性倾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累计救助750余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80余万元。(易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