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就《邵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行政决策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推进民主、科学决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夏刊受邀出席并主持听证会。
2016年10月,市政府印发了《邵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中出现了一些与实际情况不适应的问题,让“住所证明难”成为我市市场准入过程中制约大众投资创业的重要因素。为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市场准入堵点痛点,市市场监管局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起草了《规定》,拟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一是进一步优化登记申请方式,申请人既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也可以提交证明材料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二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范围,拟允许非经营性房屋(含住宅、车库)、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听证会上,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听证会主题内容、相关背景,专家论证会意见、风险评估意见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随后,13名听证代表及来自市人大、政协、司法、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消防、住建等单位的9名特邀代表,围绕《规定》内容积极建言献策。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规定》能够有效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市场主体压力,落实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结合听证会意见,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定》,确保《规定》科学合理,破除市场主体登记最大的难点,从而切实降低创业门槛,促进我市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曾少石 周群)